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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团委开展 “五四”活动并表彰先进
发布时间:2017-05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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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荣安集团团委于5月13日在宁海国家登山步道组织开展了主题为“以青春的名义”2017年度“五四”活动暨2016年度先进表彰工作。

上午10点,30名荣安青年从宁海龙潭村出发,途径摩柱峰、东海云顶、鸟笼口,最后返回龙潭村,共历时6个半小时,全程12公里,海拔落差800余米。在摩柱峰顶,一行人在山顶稍作休息,遍览四周风景,往东南可观象山港,东北可观高山风车群,西北则可看到强蛟群岛和国华电厂。随后,一行人继续爬山涉水,尽管途中有不少青年体力不支但在超越自身极限后始终紧跟队伍,即使周围风景优美也来不及停留欣赏,最终都安全、准时、独立地完成了全部行程。

在活动过程中,集团团委表彰了共青团荣安集团2016年度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青年。经各团支部、总支推荐,集团团委研究并报集团党委同意,物业团总支被评为“优秀团支部”;范贤君(地产公司香园项目部)、郑可新(物业公司)2名共青团干部被评为荣安集团2016年度优秀团干部;陈丹奇(地产公司心尚园案场)、罗锐(物业公司)2名共青团员被评为荣安集团2016年度优秀团员;姚费克(地产公司香园项目部)、邬祥光(地产公司材料采购部)2名青年被评为荣安集团2016年度优秀青年。

另外,荣安集团团委一批表现突出的团组织和团干部、团员、青年也得到了团市委和市经信委团工委的认可和表彰。荣安集团团委荣获2016年度宁波市先进团组织,贾亚飞同志荣获2016年度宁波市优秀团员。同时,根据《共青团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经信委系统团内先进的通报》(甬经信团〔2017〕3号)内容,荣安集团物业总支荣获2016年度市经信委共青团先进集体;林丽亚、朱强荣获2016年度市经信委优秀团干部;孙泽、厉科达荣获2016年度市经信委优秀团员;邬祥光、朱海琪荣获2016年度市经信委优秀青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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